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基层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纪检监察体制”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市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决定在太仓市新区第四小学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现就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引导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得到强化,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
2.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与能力明显增强。
3.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践行作风建设规定,自觉养成“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制度规范的轨道上用权”两个习惯,能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本领明显提升。
4.学校纪律制度有效执行,惩防体系机制建设完善,学校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师生、学校与家长等社会对象的关系更加密切。
三、机构设置
在太仓市新区第四小学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名称为“太仓市新区四小校务监督委员会”。
1.职能定位。校务监督委员会是对学校工作实施监督的自治性常设监督机构,在市教育局纪检组的指导下,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校务监督工作。校务监督委员会任期为三年。
2.基本职责。校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校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进行民主监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校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可再划分若干工作小组,如纪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校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开展工作都应认真记录,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3.人员配备。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由学校教代会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20%的比例选举产生,报局纪委备案。委员会成员要熟悉校情、坚持原则,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般从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其中应有1-2名熟悉财会工作。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要通过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中主任原则上由现任副校长或党支部纪律委员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除一名校党组织或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为校党组织或校长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
4.活动形式。校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接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原则上每月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及时召开,研究部署工作,每季度安排一次校级“三重一大”集体审核活动。
四、工作任务
校务监督委员会在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按《党章》和学校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履行好教育培训、组织建设、风险防范、权益保障等工作职责。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开展对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监督。对学校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党员履行义务、党员奖惩、党员发展和培养、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审核校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对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学校把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2.组织开展学校财务资金和工程建设的监督。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账目和集体资产处理情况,对学校重大的财务内容进行审核。对学校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3.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本校领导班子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协调领导班子“述廉”活动,广泛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育局纪委和学校党组织进行反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对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意见。
4.组织开展勤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勤廉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关爱教育”,组织学校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教育行风先进学校的创建,做好教育收费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室要把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与时俱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推动学校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为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加强督查,明确责任。学校要参照教育局实施意见和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推进。
此方案经三届七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月执行。